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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议案的复函
平商务发〔2025〕41号
黄涛、马海妞、王苓苓、罗艳芳、张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缴纳住房契税发放政府惠民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联合财政、住建等10个部门出台了《平罗县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5年5月10日正式印发,方案中包含实施办理不动产证发放消费券活动,活动内容如下:针对2018年至2024年末在平罗县个人购房已备案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自然人,在平罗县缴纳住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证,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分段分名额在云闪付APP发放电子消费券,精准对标家电、百货、超市、成品油及手机等数码产品品类,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第一期活动自5月10日开始至6月26日结束,办理不动产权证居民共96户,缴纳契税59.63万元,应发放电子消费券1558张15.58万元,预计带动消费31万元。因第一期活动6月26日到期后未达逾期办理契税目标,经与县财政局、住建局沟通并请示县政府相关领导,活动又延期2个月至8月26日结束,截止到8月18日,第二期活动办理不动产证居民58户,缴纳契税43.13万元,应发放电子消费券956张9.56万元,预计带动消费19万元。以上两期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154户,累计缴纳契税102.76万元,发放电子消费券2514张25.14万元,预计带动消费50万元。目前资金请示已上报县政府,财政局正在与住建局协商使用2025年自治区商品房促销奖补资金支付发放消费券补贴资金,预计消费券将于9月中旬发放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广,确保政策信息精准触达目标群体,提升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积极探索更多元化、更精准的消费促进措施,建立健全促消费长效机制,持续为我县消费市场回暖升温注入新动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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