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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变更平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59号
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平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平公函字〔2026〕4号)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关于平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4号)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如下:
1.取消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设内容;
2.新增1#库房5.45m深基坑开挖土方量9959.9m³(均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能作为基坑回填土),回填素土3753.5m³(外购);新增换填3.5m深砂夹石垫层4483.4m³;新增室外地面砂夹石基层处理4500㎡;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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