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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灵沙乡胜利村芦花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08号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灵沙乡胜利村芦花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灵政发〔2026〕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灵沙乡胜利村芦花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603-640221-20-01-38178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芦花鸡养殖规模标准化,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建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打造特色畜禽养殖示范样板,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对促进特色畜禽养殖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胜利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鸡舍改建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和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如下:
1.鸡舍改建工程。主要对现状鸡舍主体进行维修改造,增加隔墙70㎡,圈舍地面硬化544㎡,配套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新建鸡舍室外散水110㎡,加装勒脚110m。
2.设备购置工程。购置安装换气扇6台、热风机2台、饲料搅拌机及饲料粉碎机各1台,安装塑料水箱2个、砂管井1座、鸡料线2条、网格200㎡、水线1条及养殖鸡架等。
3.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室外铺设PE100聚乙烯de110给水管500m、PE100聚乙烯de63给水管10m,给水管管沟土方开挖450m³;新建砖砌阀门井1座;室外敷设电力电缆20m,安装单体控制箱1个,电气管沟土方开挖13.2m³;安装围栏529m,室外铺设地砖378㎡,安装铁艺大门1座,场地平整3420㎡;新建凉棚313㎡,新建饲料棚车间650㎡,新建管理用房1座48㎡,安装监控8个、照明灯8个,购置铲车1台,安装电动伸缩门1个,土方回填3719.29m³等配套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3月—2027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79.74万元,其中:工程费267.18万元,其他费12.56万元。
资金来源:市拨2025年一般债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115万元,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164.7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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