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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6-002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6〕76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76号

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城公发〔202628)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10-640221-04-01-58119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全面推进老旧街区改造,集中展现平罗历史文化交融的历史风貌,打造市民休憩场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推动城市更新提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东至东苑街唐徕渠西翰林大街玉龚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旧街区改造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市民活动中心改造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老旧街区道路铺装工程。改造鼓楼东西街、鼓楼南北街、人民路、团结路、东苑街、阳光路、前进路共7条市政道路及其支巷设施玉皇阁巷路灯改造道路总6.2km。共计铺装人行道道砖39820(总厚24cm砼道砖路面道砖规格30×15×6cm),38cm砼路面拆除并恢复1494㎡,铺装人行道花岗岩442(规格30×60×6cm火烧面),路床填筑砂砾467、挖方628花岗岩道牙安装19501m(其中利旧10136m新购9365m)花岗岩树框重装1334套(外尺寸1.2×1.2×0.2m,其中利旧932套、新购402套)降低检查井井筒192套(直径0.8m)公交站台设施更换改造21座(站亭钢结构外尺寸10×1.4×3.5m钢骨防腐木坐椅尺寸4×0.5×0.6m)街巷名称标志更换113块(不锈钢材质外尺寸1.5×0.1×3m)、垃圾桶更换138个(不锈钢镀黄铜1.2×0.5×1.2m)路灯更换340盏(7m高)更换成套箱式变电站(SCB18-100-10/0.4kV)5台聚合物现浇金刚盲道(宽度0.3米)452㎡,修补室外无障碍坡道(花岗岩板材规格70×35×3cm)27、不锈钢栏杆(高度90cm)39m强电入地排管工程CPVC管φ200*9安装57795m强电电缆入地迁改23465m局部飞线整治鼓楼东街(鼓楼-东苑街)绿化种植行道树156棵现状路面清洗13413㎡,迁移单柱式信号灯5套迁移控制箱3个迁移监控1套

2.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玉皇阁巷2处公共停车场建设10套120kW双枪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安装成套箱式变电站(SCB18-800-10/0.4kV)2座。

3.公共停车场工程。利用阳光路南侧空地建设7800公共停车场1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10套120kW双枪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成套箱式变电站(SCB18-800-10/0.4kV)3座、智能闸机2套混凝土路面铺装7800㎡,拆除18cm砼路面689㎡,挖方5562路床填筑砂砾6240安装单柱式交通标志牌4套施划双组分交通标线468

4.弱电排管、通信光缆迁移工程。弱电入地HDPE管φ110*4排管安装23440m,弱电迁移入地迁改1908m。

5.老旧街区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鼓楼东西街范围建筑外立面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门2608(鼓楼西街1297、鼓楼东街1311)更换窗2653(鼓楼西街1289㎡,鼓楼东街1364)新做檐口1026m(鼓楼西街391m鼓楼东街635m)、铝扣板1232、真石漆墙面5118㎡,新门牌制作1819㎡,窗间装饰40㎡,干挂石材墙面4534㎡,玻璃幕墙面2901㎡,两侧建筑夜景改造893540

6.城市公共空间(便民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公共空间(便民活动中心)绿化改造5970(约合9亩)具体包括花岗岩硬化(24cm厚路面)铺装2380,安装休憩座椅(外尺寸3×0.6×1.2m)20个、成品垃圾桶(不锈钢镀黄铜1.2×0.5×1.2m)15个、休闲亭廊1组(外尺寸6×2.5×4m木质)、照明庭院灯30套(高3.5m)、装饰小品6组,绿化3590

7.其它改造工程。修补沿街商铺台阶(花岗岩板材规格70×35×3cm)10198,拆除商铺台阶7.72新建鼓楼西街入口牌楼1座鼓楼东街种植花箱350个鼓楼东街安装装饰雕塑小品10座鼓楼东街新建民俗展示节点4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51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46.22万元,其他费用622.74万元,预备费248.07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4822.71万元,专项债3390.29万元,县级配套304.0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2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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