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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兴林扬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04号
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平罗县兴林扬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水发〔2025〕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兴林扬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9-640221-19-05-76254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水利节水设施,提高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业收入,加快推进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现灌区全渠系现代化体系建设,对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东部黄河左岸,东起滨河路、南至第四排水沟,西邻沿黄公路与惠农渠灌域,北至平罗县渠口乡金桥10队。
四、工程总体布置及建设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按照现状泵站实际运行情况,对水源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惠农渠桩号114+600处新建一处取水泵站,后接扬水管线,将水引至沿黄干渠,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需求,项目区保留现有3座泵站作为补水泵站。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沿黄灌区扬水泵站1座,扬水管线6.71km;砌护改造沿黄干渠6.94km,配套各类建筑物53座,安装测控一体化直水口33座,电动闸门11套,配套建设自动化工作站及控制中心1处;砌护改造支斗渠57条,长34.21km,农渠284条,长105.27km,配套建筑物517座,其中:斗农口287座、生产桥172座、节制闸46座,渡槽(管)5座;改造沿黄干渠管理所房屋及配套设施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16178.73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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