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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221025/2025-0018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崇岗镇中心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维修管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148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崇岗镇中心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维修管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148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崇岗镇中心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维修管护项目>的请示》(平卫202566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岗镇中心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维修管护项目

(项目代码:2507-640221-23-01-93294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崇岗镇中心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乡村人民群众就医条件,满足乡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崇岗镇崇富崇胜联合村卫生室、常青村卫生室、暖泉村卫生室、下庙村卫生室、镇朔村卫生室、跃进村卫生室、兰丰村卫生室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崇富崇胜联合村、常青村、暖泉村、下庙村、镇朔村、跃进村、兰丰村7所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盗门更换7套,断桥窗户更换42个,维修及粉刷屋顶房檐7个,维修和更换排水及上下水管7处;维修兰丰村、镇朔村、暖泉村3所卫生室的门台踏步,维修下庙村卫生室门厅保温和隔断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7-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93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0.9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7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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