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平罗县沙冬青保护小区建设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99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平罗县沙冬青保护小区建设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5〕1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项
目平罗县沙冬青保护小区建设(项目代码:2505-640221-15-05-72776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平罗县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保护能力,有效降低保护区土壤风蚀,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脆弱生态现状,对提高全社会保护林草资源和野生植物保护意识、保障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宁蒙边界西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沙冬青保护小区1处,总面积1325亩,设置保护小区边界框架围栏2800m,主要路口设立警示牌4块,制作宣传手册1150本,并进行沙冬青资源普查样地生物量调查25个,购置林调通森林资源调查服务设备平板1个、林调通森林资源调查软件1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6年4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万元,其他费用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