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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1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红崖子乡王家沟村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94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红崖子乡王家沟村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94号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红崖子乡王家沟村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政发〔202520)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崖子乡王家沟村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2505-640221-89-05-15794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当地农产品的加工、储存和分销能力,改善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红崖子乡王家沟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042.85㎡(合3.0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分拣仓储棚1座,建筑面积449.02㎡,建筑高度6m;厂区混凝土场地硬化300㎡,配套建设室外给水、排水、电气及土方等附属工程。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5-202512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算总投资11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36万元,其他费用5.7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红崖子乡王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10.15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5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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