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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2025年体育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城关镇全民健身田径运动场、惠民公园足球场、城关镇十一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71号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平罗县2025年体育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城关镇全民健身田径运动场、惠民公园足球场、城关镇十一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5〕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5年体育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城关镇全民健身田径运动场、惠民公园足球场、城关镇十一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
(项目代码:2502-640221-33-01-58907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体育健身基础设施,提供更优质、更多样化的健身设施与场地,改善群众健身环境,提高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对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全民健身中心东侧和惠民公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城关镇全民健身田径运动场、惠民公园足球场及城关镇十一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进行提升改造,其中:
1.城关镇全民健身田径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主要拆除原有人造草坪面层并重新铺设7826㎡,对原有基层破损处进行修补1565.2㎡;配套成品坐凳16个,便民衣帽架2个,垃圾箱2个,标识牌1个,告示牌4个。
2.惠民公园足球场维修改造工程。主要拆除原有人造草坪面层并重新铺设3561㎡,对原有基层破损处进行修补712㎡;更换6m高安全围网1440m;配套成品坐凳6个,便民衣帽架2个,垃圾箱2个,标识牌1个,告示牌4个。
3.城关镇十一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建设工程。主要拆除原有硬化场地7383㎡、原有安全围网112m、供热站围墙56m,移除供热站院子绿化276㎡,拆除现有活动房1座;新建天然草坪足球场8132㎡(长112m,宽73m),两侧增设红色沥青混凝土等待区1142.4㎡,球场东西两侧增设C25钢筋混凝土排水边沟224m,比赛区域内每10m安装DE110盲管共792m;球场四周安装600mm×250mm×100mm厚芝麻灰花岗岩道牙389m、高4.5m安全围网长390.5m,供热站北侧新建围墙44m,共开设球场大门2个;场地内布置足球架1副(2个),垃圾箱2个,成品坐凳 8个;对原有球场灯移位2盏,安装电缆及配管 YJV-5X6-PE40长90m,球场西南角原有绿化带铺设草皮259㎡,外购土方1182.7m³;场外增设60㎡成品彩钢加压泵站1座及不锈钢材质80m³蓄水池1座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3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4.82万元,其他费用44.02万元,预备费18.5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37.4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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