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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61号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农发〔2025〕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503-640221-20-01-13461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平罗县设施农业现代化水平,优化产业布局,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平罗县蔬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颐民苑小区东侧,北接平西公路,西临经二
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62151㎡(合93.23亩),总建筑面积32520.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单层轻钢结构多功能日光温室15座(含连廊),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气及暖通外网、围墙、清理附着物及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购置消毒防疫设备2套,自动运输车15辆。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6年6月。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38.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6.81万元,其他费用191.87万元,预备费139.9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38.61万元。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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