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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2025年市政道路燃气等管网改造项目(新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35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2025年市政道路燃气等管网改造项目(新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建发〔2025〕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5年市政道路燃气等管网改造项目(新区)
(项目代码:2502-640200-04-05-887560)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市政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提高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和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改善小区群众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翰林大街以西新城区的萧公大街、宝丰路、团结西路等20条道路燃气等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更新改造供水管道34670m,更新管径DN125-DN600的供热一级管网18552m,更新管径DN100-DN400供热二级管网9600m,市政燃气中压管道2500m,安装市政燃气中压管道物联感知设备110套及道路拆除与恢复6934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6年11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821.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91.4万元,其他费用971.83万元,预备费658.16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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