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智慧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 建议书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17号
宁夏德润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智慧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请示》(宁德润发〔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智慧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502-640221-20-01-23991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平罗县设施农业提质增效,依托农业科技技术优势和运用数智化科技种植技术高品质作物,打造现代设施农业高科技精品示范园,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农业附加值,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助推平罗县设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773122㎡(合116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玻璃温室总建筑面积200000㎡,新建连栋温室总建筑面积300000㎡,新建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100000㎡;新建传达室2座、检验检疫室4座,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及数字展厅、多功能园艺中心、分拣包装车间等设施。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0000万元。
资金来源: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社会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