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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3-028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3〕181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81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3〕15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2-640221-17-01-23434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平罗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平罗县城市环境,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县城内御景安家、山水大道、发行路等12小型垃圾转运站实施提升改造新建双机位中型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1座含土建及机械设备并配备相应的转运和处理设施,改造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达到30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260吨/日,餐厨垃圾4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

 (1)对县城内由政府管理的11个小型垃圾转运站实施提升改造,包括拆除设备、门口增加钢板、填坑、重作环氧树脂地面、扩大门高和宽等内容;对康佳垃圾转运站进行原址扩建,由原来的70.53㎡(7.6m*8.7m)扩建至100㎡(10m*10m),建设成为南部区域小型垃圾直运站。

 (2)新建一层双机位中型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1座(含土建及机械设备),建筑面积1020.03㎡,层高为6.5m,屋面形式为不上人坡屋面,外墙采用真石漆,内墙从地面至2m处采用瓷砖,2m以上采用白色涂料;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09.89㎡,一层为车库,层高5m,二层为服务用房,层高3.6m。门房建筑面积12㎡,地下设备间出地面楼梯间21㎡。

 (3)配置18m³可移动式压缩箱10个、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5辆、垃圾压缩车(12.5m³垃圾箱)2辆、10吨餐厨垃圾车2辆、240L垃圾桶500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8月-2025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563.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2.36万元,设备采购1627.44万元,安装工程215.18万元,其他费用124.56万元,预备费103.7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7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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