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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城关镇新利小区小游园运动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60号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城关镇新利小区小游园运动场项目初步设计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3〕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新利小区小游园运动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6-640221-04-01-632447)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体育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健身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意技体育训练需求,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质量,对促进全县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建设,其中:
1.七人制足球场建设工程:占地面积3749.04㎡,场地铺设人造草坪,球场四周设置安全围网996.8㎡(长249.2m,高4m);场地内安装照明灯8盏、足球架1副、成品坐凳8个、便民衣帽架1个、垃圾箱2个;面包砖硬化出入口及道路面积248㎡,安装道牙273m,移植场地内乔木218株,移植绿篱781㎡,拆除面包砖园路196.5㎡。
2.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建设工程: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各2个,其中:篮球场面积420㎡(长28m,宽15m),羽毛球场面积69.412㎡(长13.4m,宽5.18m),场地铺设硅PU面层面积1673㎡,球场四周增设安全围网面积为804㎡(高4m),增设混凝土排水边沟199m,安装道牙169m;共设置球场大门4 个,场地内安装照明灯杆共计15盏、篮球架2副、羽毛球架2组、成品坐凳12个、便民衣帽架2个、垃圾箱2个;拆除原有停车场硬化面积1172 ㎡,移植绿化298㎡,移除原有路灯6盏。
五、建设工期
2023年8月-2023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0.44万元,其中:工程费 313.01万元,其他费用17.51万元,预备费9.9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级自治区专项资金,剩余县级政府配套。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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