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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2023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34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3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9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6-640221-18-01-368875)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消除县域内各级公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崇岗镇辖区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崇岗镇张强桥进行危桥改造及引道工程,其中:
1.桥涵改造工程:桥位于下沙公路K4+117.3处,为跨越排水沟而设置,桥梁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桥梁底部距基础内缘2m,顶部按1:1.5坡率计算宽度换填砾类土,对桥涵台背一定区域设置过渡全段,过渡段采用砾类土填筑,台背填筑砾类土的压实度不得小于96%,为保证台背填筑砾类土与两侧已填路堤结合良好,对已填路堤开挖不小于1m宽的台阶,且应保证向台背倾斜2%的坡度,台背换填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3%。砾类土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填筑压实厚度控制在15~20cm。
2.引道改造工程:改造路线长0.33km,起点位于K3+975,终点位于K4+305,两侧引道长291.96m,路线中线完全拟合旧路中线,共设2个交点,平曲线最小半径185m,新建桥梁纵断面较旧路最大抬高约1.12m,桥梁位于R=1583m的竖曲线上,最大纵坡2.15%;全线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7.5m,全路面宽6.5m,路拱横坡为2%;土路肩宽0.5m,均为填方路段,边坡坡率采用1:15。路基与桥梁段设置30m渐变段,由桥梁段全宽85m渐变至7.5m,护栏段加宽50cm。
五、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3.29万元,其他费用21.35万元,预备费11.2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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