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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3-0012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3〕38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38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的请示》(平卫发〔2023〕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项目代码2301-640221-23-01-28613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关社区医疗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原第五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将原校区三层框架结构两栋教学楼改造为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及住院综合楼,共设置床位48张,改造总建筑面积3987㎡(包含新建钢结构连廊及屋面水箱间、电梯机房面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门诊及住院综合楼改造工程:改造功能分区一层为门诊部,二三层为住院部,东西教学楼间采用钢结构连廊连接,新建连廊面积627.6㎡,连廊屋面新建水箱间及电梯机房,新建面积154㎡;安装电梯2部,封闭教学楼原外廊,更换多腔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窗和成品套装门(根据房间使用要求);重新铺设地面、楼面,粉刷室内墙面及外立面,拆除并重新做屋面保温及防水,更换房间散热器及供热管道,部分房间重新进行功能布局等。

 2.消防水泵房工程:拆除原校区东侧附属用房及公厕并新建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243.2㎡,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3.6㎡(高3.75m),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19.6㎡(高4.8m),消防水池容积364m3

 3.其他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间及污物暂存间等,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暖、电气、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7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00.74 万元,其他费用60.66万元,预备费14.61 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发改委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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