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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根据《平罗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招领发〔2022〕1号)要求,对目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0年第二批湿地保护补助项目-平罗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项目、2023年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退化林修复项目、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23年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人工造林(乔木林)项目,3个项目基本情况见附表1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一行6人,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踏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招标投标,招标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质量安全报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及疫情期间防控措施是否建立;
2、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职工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三类”人员、质量员、安全员和特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日志的记载及施工抽检、隐蔽性工程等资料的准备情况;
3.监理的监管履职情况,监理日志的记载及现场管理;
4.检查项目变更情况,监督建设单位是否存在盲目变更或变更不按规定报批等问题;
5、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的时间安排
时间定于2023年9月20日一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是县委、县政府营造公平公正建设市场秩序,控制廉政风险,防范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监督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督查工作抽调的是各行业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相互配合,分工负责,有效沟通,形成合力,共同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三)注重资料收集。监督工作使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发现的问题必须有相关的印证资料证实,工作中要对检查底稿进行留存,相关资料进行复制,确认的事项进行签字确认,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档案资料汇总报县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留存。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监督,是县委、县政府赋予督查组的一项重要权力,同时也是一份信任和责任,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督查组各成员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底线和红线,坚决杜绝失职失责、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附件:1.平罗县2023年监督随机抽查项目情况一览表
平罗县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
监督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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