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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 方案》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2〕32号)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嘴山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22〕4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工作要求,县审批局结合我县实际,紧盯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目标,借鉴先进地区优化政务服务经验做法,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起草了《平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平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园区等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结果
经征求各部门(单位)及园区等单位意见建议,共反馈2条意见建议(其中民政局1条、县委政研室1条),采纳2条。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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