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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2-009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工改办发〔2022〕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工改办发〔2022〕4号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县工改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要点

 2022年平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11号、宁政办发〔2019〕39号、石政办发〔2019〕67号和平政办发〔2019〕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审批进程,提升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办事便利度,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助推我县营商环境再提升。

 一、优化项目前期服务

 (一)推广应用“中介超市”平台。按照石嘴山市工改办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完善“中介超市”平台功能及运行规则、管理制度,引导更多中介机构自愿申请入驻“中介超市”,公开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实现中介机构一地入驻、全市通用,项目单位网上选取、合同备案,强化中介机构服务信用监管。(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发挥区域评估”平台效益,将园区完成的区域评估成果全部纳入系统平台。对园区内符合运用区域评估条件的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指导申报企业直接共享区域评估成果,提升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在线应用,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推进“一张蓝图”应用。配合推进“多规合一”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前期部门协同联动,规范会商流程和规则,有效提升项目策划落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四)探索“标准地”审批。在平罗工业园区明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值、单位耗能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管控等指标履约承诺要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政府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便捷审批的新型供地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用时成本(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审批局)

 (五)推进“多测合一”平台应用。配合推进应用“多测合一”平台应用,强化对测绘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文本质量,促进成果共享,提高测绘服务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局、各相关部门)

 (六)推进“城建档案”电子化平台。配合应用“城建档案”电子化平台,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县域内新增城建档案电子化管理,全力推进工程档案验收与“联合验收”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部门)

 二、优化审批环节流程

 (七)深化“定制审批”。全面推行15类工程建设项目“定制审批”,对各类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材料、流程、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实现更加精准规范的“主题式”审批。在简易低风险项目中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规范可实行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承诺书文本制式和事后监管措施,提升审批效率。探索在新基建等更多领域开展工程建设类项目定制审批。(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八)做优做细市政报装流程。进一步优化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方式,探索在水气暖电等外线施工工程进行极简审批,在工程规划、绿化、路政、占掘路、物料堆放等许可环节施行并联审批、联合勘验,对占用、挖掘道路收费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全面实现市政报装“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局、德渊集团、供电、星泽燃气平罗分公司、通信管理部门、各相关部门)

 (九)深化联合审图。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实行网上多图联审和数字化审图。进一步扩大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将风景园林、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单跨<10米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等低风险项目一律纳入免审清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十)推行“联合验收”。编制出台《平罗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通过多部门限时联合验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流转完成,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升“联合验收”协同效率。探索推行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对办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体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质量安全、达到使用功能条件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即可单独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十一)提升窗口审批人员素质。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工改”微信小程序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有效发挥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优势,实现项目审批“一窗”便捷,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了解其他地区关于项目审批方面先进经验做法,提升项目审批效能。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重点对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水电气暖等相关单位及企业申报人员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十二)推动项目全流程标准化审批。依据《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操作指引》,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材料、依据、环节、条件等,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实现全链条规范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十三)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积极探索电子证照和电子化材料在审批中的应用,在施工许可全程电子化审批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推行“无纸化”、“不见面”审批。重点研究将涉及审批中的报告编写、专家评审、现场勘验、公示公告等全环节用时全部纳入审批计时,进一步规范审批全流程,实现更高水平的“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四)加强审批监督。工程项目涉及所有审批、审查、备案、评审事项及市政报装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一网通审”在线办理,提高系统审批事项覆盖率,强化线上审批全过程监管。落实项目联审机制,杜绝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提升并联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十五)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依托审批系统与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时联动功能,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后质量安全监管。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验收事项纳入过程性监管,探索依据前期检查、监管各类文字、视频等资料作为后期验收备案的主要资料。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收费行为,降低审批和监管中的材料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坚决查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十六)深化审管联动。推动审管执信一体化改革力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与监管、执法与信用各环节有效衔接和协同联办。推行以信用管理为链条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管一体化模式,加大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事后监管力度,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行“信易批”、联合惩戒等差异化信用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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