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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6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1〕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201-640221-18-01-42961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构建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道路交通体系,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通伏乡、头闸镇、渠口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涵洞工程,路线全长7.197km,其中:
1.通伏乡新丰村路:起点K0+000接村道周五路,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286.148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286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2.渠口乡红阳村路:起点K0+000接金银路,与金银路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794.420,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94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3.通伏乡金堂桥村路:起点K0+000接高汝线,与高汝线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2+362.806,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363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4.头闸镇邵家桥村:起点K0+000接东邵大道,与东邵大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753.791.,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54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4月-2022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03.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6.88万元,其他费用53.35万元,预备费33.5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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