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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2-000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标  题: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2〕6号 有效性: 有效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6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请示》(平交发〔2021169)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201-640221-18-01-42961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构建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道路交通体系,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通伏乡、头闸镇、渠口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涵洞工程,路线全长7.197km,其中:

1.通伏乡新丰村路:起点K0+000接村道周五路,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286.148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286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2.渠口乡红阳村路:起点K0+000接金银路,与金银路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794.420,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94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3.通伏乡金堂桥村路:起点K0+000接高汝线,与高汝线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2+362.806,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363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4.头闸镇邵家桥村:起点K0+000接东邵大道,与东邵大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753.791.,接原有村道,与村道呈“T”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54km。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道路路基宽度为5.5和5.0m,路面宽4.5m和4.0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4-2022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03.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6.88万元,其他费用53.35万元,预备费33.5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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