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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平罗县“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平罗县“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宁夏“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将《平罗县“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75项)》《平罗县“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72项)》予以公布,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两个清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县审批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并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电话举报有关情况。
监督电话:0952-6613389
附件:1.《平罗县“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75项)》
2.《平罗县“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72项)》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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