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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NMP、PBT/PBAT、PTMEG等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及上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
平审管审字〔2022〕13号
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NMP、PBT/PBAT、PTMEG等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及上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68号令)和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国土资规发〔2017〕1号),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本地能源产业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助力,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NMP、PBT/PBAT、PTMEG等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及上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已经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03-640912-07-01-255433),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内,选址四至为:东邻规划经四路,南邻规划经三路,西邻华泰西路,北邻大唐精细南路。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水煤浆、50万吨BDO、10万吨NMP、12万吨PBT、24万吨PTMEG、30万吨氨纶,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煤浆制氢装置,甲醛装置,乙炔装置,BDO、NMP、PBT、PTMEG等装置,氨纶装置,空分制氨装置等及其他公辅工程,总投资147亿元。
二、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依据2020年度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67.0706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67.0706公顷。按土地权属分:全部为国有土地。
该项目用地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
该项目不占用耕地。
四、审查意见
宁夏冠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NMP、PBT/PBAT、PTMEG等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及上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用地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出具意见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现状地类、选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本预审文件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据。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建利 电话:0952-609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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