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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八轮第二巡察组巡察 县审计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八轮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对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反馈10项30条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对具体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台账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坚持纲举目张。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60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责任人等重点事项,全局上下按照清单抓落实,有的放矢,明确完成次序,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深入剖析。2025年2月17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坚持严抓严管,聚焦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方向的重要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干字当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制定完善各类制度25项,已整改完成30个问题,整改率100%。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3项12条)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干部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学习16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31次。同时规范干部理论学习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要素及会议要求,结合党建、精神文明、法治政府等丰富理论学习。二是坚持会前学法,逐章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共学习相关法律4部8次,开展审计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本领。三是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参加全区审计机关2025年春季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审计专业能力。2025年审计项目安排5名年轻干部担任主审,同时安排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组长和助审,帮助年轻人快速成长。2名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其中1人获得计算机审计中级职称,1人正在参加培训学习中。
(2)针对“审计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及促进党的自我革命等方面制定了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经济责任、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审计等项目13个,已通过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印发实施。本年度将着力围绕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行及绩效发挥等方面实施各项审计工作,切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时,将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等重要部署内容列入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同时做实审前调查工作,确定审计重点、要点、突破点,学习掌握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领域政策、法规等,围绕被审计单位应贯彻执行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发展的首要责任等有关经济活动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好审计利剑作用。三是在2024年开展的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管理养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粮食安全等项目中,运用研究型审计方法,围绕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财务收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做好统筹结合工作。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管理养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获评自治区级审计质量评定二等级,渠口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获评石嘴山市审计质量评定三等级。
(3)针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贯彻审计工作始终。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研究了审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委会工作总结等3个事项,充分发挥县委审计办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要求,以县委审计办文件向自治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报送重大事项。及时报送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情况,2024年调整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办报送调整情况的重大事项报告。三是对审计委员会领导指示批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批示办理台账,2024年批示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共10个,均已办理,同时及时更新审计整改情况。四是围绕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等分析研判,深化审委会议题研究。2024年高质量完成16个审计项目,审计共查出问题220个,提出审计建议42条,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14项。五是严格文件制发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文件制发相关审批审核制度,明确送审稿和正式印发文件的发文部门,明晰发文流程。六是狠抓审计信息质量,通过“五级”审核紧抓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撰写,2024年向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报送的8件审计专报均得到肯定批示。2024年撰写审计工作信息179篇、论文20篇,被县政府、审计厅、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等媒体采用152篇(次)。
(4)针对“做深做细研究型审计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研究和分析,推进研究型审计工作,坚持把审计立项、审计组织和实施等环节当课题研究,加强对年度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目标任务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以往年度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充分征求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意见后,研究制定并印发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大大数据审计应用与研究,在组织实施2025年度审计项目时,落实“科技强审”工作要求,将单位3名熟悉计算机知识的人员分别安排在各审计组,做深做实审前调查的分析研究,为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提供人员力量和数据支持,努力提升审计质量与效率。
(5)针对“推动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内审单位及时调整内审领导小组成员,使领导小组成员人数符合议事程序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等11家单位对领导小组人数进行了调整。帮助指导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单位合理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顺利开展内审工作。邀请内审单位30余人次参加自治区审计厅春季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推进。组织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内审人员约35人参加的全县内审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平罗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报2024年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等,并进行内审业务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推动各单位顺利开展内审工作。
2.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6)针对“审计全覆盖广度深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积极组织修订《平罗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确保制度规定切实可行,适应审计工作新变化、新要求。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积极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并在征求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单位的基础上,确定了202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名单并起草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通过县委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三是2022年以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均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予以实施,并逐步做好规范性工作,2024年、2025年项目计划中均明确了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和审计范围等内容。2024年针对年度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统一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年度内发生计划调整的,报请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再行实施。
(7)针对“审计质量监督检查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审计质量管理,修订业务管理制度11项。落实层级质量复核要求,更加注重对审计问题定性、审计证据印证以及法规引用等方面的审理力度,对年度内实施的16个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和评分,分别出具项目审理工作记录、审理意见书及审理评分表各16份,督促审计组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整改。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修订年度审计项目检查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考评,从8个方面对年度内实施的16个项目进行检查评分,检查结束后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反馈整改。参加上级审计机关质量等级评定,两个项目分别获全区审计项目质量等级评定二等级、全市审计项目质量等级评定二等级、三等级。
(8)针对“审计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4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政策法规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常态化学习。二是2024年依法开展审计项目16项,提出审计建议共42条,为切实推进被审计单位整改发挥指导作用。三是2024年强化法规审理复核和业务部门复核责任,严格校对审计文书法规引用的恰当性,对不适用法规在审理阶段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正式出具的审计文书未出现引用法规不适当的情况。
(9)针对“审计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借力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2024年在财政审计中,通过大数据审计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建立了决算草案、实有资金存量等34个数据模型,获取疑点6756条,根据疑点落实问题6个,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二是高度重视审计专用系统运用,各审计组在审计完成后及时录入审计项目信息,截至2025年2月,2024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已录入审计专网系统。三是积极培养大数据审计人才,2024年、2025年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审计署参加大数据审计培训,并顺利通过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截至2024年末,我局已培养大数据审计人才3名,占所有审计业务人员的33.33%。
3.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不足,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落实不够有力
(10)针对“抓审计整改监督持续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议,督促各单位切实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全县13个单位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汇报表态,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2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8.93%。二是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制定《平罗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推动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送达审计报告时一并下达《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要求各单位按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所列具体问题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建立县审计局2024年“三函四书”发放情况统计台账,按时发放“三函四书”,督促各类问题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分析原因,积极沟通协调。经核实,2017年平罗县红崖子乡原党委书记周浩、原乡长李生华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及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任局长赵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暨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剩余未完成整改问题各1个,均为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经与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及县人社局沟通,由于问题涉及年代较远、部分人员无法联系、部分企业倒闭等原因无法追回资金,已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以上均为历史遗留问题,县审计局积极与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共商措施,努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11)针对“推动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行为,县文广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将补助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在“三公”经费问题方面,审计人员已提出整改意见,持续加大对“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县财政局针对此问题,将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支付,按照无预算不予支付原则进行审核,督促各预算单位重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合规性。
(12)针对“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融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移送线索行为,保障移送线索质量,组织审计人员集中学习《自治区审计厅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办理移送流程。二是2024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移送办理流程参考执行《自治区审计厅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机关的贯通协同,共有3个项目涉及10个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提高了移送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项11条)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3)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受组织处理情况,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及原因,进行深刻剖析。
(1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监督,强化干部日常监督,2024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集体谈话等39次。二是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述责述廉评议会,班子成员就上一年度整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并明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开评定结果,推动“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建立违法违纪台账,党组书记在2024年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违法违纪情况,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党办综〔2025〕9号),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廉政教育月”活动计划,扎实开展系列活动,筑牢审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深化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科室主任,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科室同志之间共开展谈心谈话29次,并明晰谈话人、谈话内容等。五是锤炼扎实文风,结合审计实际撰写工作情况汇报,避免同质化。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出勤、请销假制度等,开展抵制高额彩礼活动,签订《抵制高额彩礼倡议书》17份。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排查干部职工及家属婚姻状况形成排查表,并签订婚丧事宜承诺书17份。
2.委托审计机构管理不严格
(15)针对“委托审计机构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自治区审计厅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根据审计工作新变化、新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平罗县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及负面清单,根据审计组负责对辅助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现场考勤和审计工作质量考评,作为选择服务机构和辅助审计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2025年对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平罗县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执行,规范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行为。
(16)针对“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审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签订条款的学习,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各司其职,加强对本局签订合同方面的审查。二是针对甲方、乙方无法人授权委托书,由非法人、非法人机构签订合同的问题,制定《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在2025年签订项目委托审计合同时,由法人签订委托书,以此规范合同签订。
(17)针对“绩效评价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局机关实际积极修订完善《平罗县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增加对辅助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现场考勤和审计工作质量考评工作要求,制定《辅助审计人员工作考勤汇总表》及《辅助审计人员工作考评表》,并要求审计组成员严格考评工作,同时加强对辅助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8)针对“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局机关目前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对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废止,对不够严谨、大而化之的制度细化。修订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14项、业务管理制度11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切实提升局机关整体管理水平。
(19)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附件要素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2023年26笔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表补充盖章,对2022年12月转出利息未附相应附件资料,2023年2月支付社保缴费,未附银行扣款回单;应发实发有出入的会计凭证补充情况说明。二是针对妇女卫生津贴发放表数据错误,为表格制作时未将全部数据记入合计,不存在资金发放错误问题,在该笔凭证后附情况说明。
(2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局机关固定资产盘点1次,对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物相符。
4.基层工会运行管理不够高效规范
(21)针对“工会委员会履职不到位,职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工会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会发放职工福利等资金支付事宜。同时注重做好工会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规范。
(22)针对“工会会审会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平罗县审计局工会委员会支出会审会签制度》,规范工会委员会支出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经过严格的审查和会签。财务会审会签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会计组成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财务支出的审核签发工作事宜。工会方面支出,需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23)针对“工会资产购置、福利发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平罗县审计局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和平罗县审计局工会委员会财产管理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工会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对附件不全的会计凭证,逐一查找附件资料,对无法获取附件的凭证补充情况说明。同时对于2025年工会支出严格把关,确保附件齐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3项7条)
1.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24)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社区共建、帮扶慰问等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7次,开展“三大讲堂”、庆祝“三八妇女节”插花等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质效,拓宽宣传途径,开设平罗县审计局微信公众号。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网站及微博管理,坚持每两周公开一次,及时更新班子成员、审计动态信息等内容,2024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9篇,微博发布信息306篇。强化公开栏的运用,及时更新文件,公开党务及政务文件共计22个。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做好签到工作,确保记录人数与实际人数相等。规范“三会一课”等会议签到、记录工作,明确主题、事项、人员等要素,保障会议记录齐全。
(25)针对“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排查单位文化建设,已按“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要求规范打造文化阵地。
(2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评星定格”工作的通知》(平党组发〔2020〕42号)扎实开展2025年党员评星定格,按照评定程序,根据党员在政治、遵纪、品德、服务和模范五个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筛红星”和“亮黄星”。由党支部保存管理党员入党资料。规范党费收缴,党费收缴台账由党员、经手人、支部书记确认签字并盖章。三是扎实落实党建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组织工作要点,逐项完成任务清单。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未签订不信教承诺书,同时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
2.“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
(27)针对“议事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详细记录研究事项,由党组班子成员表决形成会议决议。严格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开支等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科学、合理。
(28)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全面记录会议的主题、议程、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讨论结果及决策等要素,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
3.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29)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度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严格执行选举流程,完善签到册等资料,在登记表中支部书记同意并盖章。在支部委员会补选推荐会议上,应到会党员14名,群众代表3名,符合群众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20%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应到会党员14名,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1名,实到会党员11名,符合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的规定。
(30)针对“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办公室严格进行材料审核把关,10名党员按照组织生活会4个方面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并汇报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同时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清单。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优秀党员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规定进行测评,并完善民主评议表。二是落实“双报告、双报到”制度,抓实社区和机关党组织协同联建,参加社区联席会、推进会,共计11名在职党员主动到共建社区报到,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3次,及时归档社区服务纪实(反馈)卡及到社区报到介绍信回执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县审计局党组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站位抓落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思路,推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以更实举措谋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巩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国有企业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有效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
(三)以更严要求转作风。要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把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等责任统筹起来,层层传导压力。要始终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从细明责、从实履责、从严督责,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贯彻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断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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