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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挪用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
近几年,通过审计发现直接从账面上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逐渐减少,挪用专项资金的手段和方法越加隐蔽和多样,笔者就审计过程中挪用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谈几点体会:
一是直接挪用。对于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从账户直接列支与专项资金无关的费用。这种检查方法较为简单,对不属于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支出可以直接认定。
二是混用资金间接挪用。即不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各种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交织在一起,这类情况检查起来较麻烦。必须摸清各种专项资金的收入,逐笔核实每项专项资金的支出,理清各种专项资金的结存,核实其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际结存。如果银行存款和现金结存数字小于专项资金结存数,可根据其差异,确定挪用资金数额。
三是转移到下属部门挪用。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从中报销与专项资金无关费用。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只要稍做延伸,便能发现和查清。
四是套取资金。通过虚开发票及编造相关资料,将专项资金通过“合理”方式支出,再以其他名义收回挂在往来或者直接账外使用,针对这样的情况,审计人员一方面需要核查支出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另一方面要核实银行对账单,对大额整数的非财政收入要做重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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