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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审计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平罗县审计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意见》和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和安排,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岗位负责人层层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政承诺书,确保责任上肩。
二是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抄告制度。每半年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责任情况。
同时,推行班子成员向全体党员干部述职述责述德述廉,接受评议。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清单、问责清单,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留痕管理,将责任主体落实到班子成员、各岗位,做到每项责任有具体工作要求、有具体工作措施、有具体制度规范。
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从严管理干部,继续执行好审计组廉政纪律有关规定,由审计组长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时上交《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敦促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如实反映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宣传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领导一线跟踪监督审计和审计回访制度。在审计组现场审计实施期间,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审计的独立公正,审计结束后分管领导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
四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三大一微”切实抓好党章及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定期谈话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定期约谈岗位负责人,支部委员定期约谈党员干部,审计组长定期约谈审计组成员,强化廉政提醒和监督教育,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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