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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4/2024-0005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标  题: 平罗县审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审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是指由平罗县审计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平罗县审计局单独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平罗县审计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事例

1

审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例如: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等等方面的文件。

2

其他类文件

其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是指平罗县审计局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我县审计事业发展全局、社会影响面广、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事例

1

规划类重大决策

例如:制定审计工作等方面规划。

2

其他对全县审计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审计工作中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事项。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定义

是指平罗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事例

1

行政处罚

例如: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2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

其他以平罗县审计局名义作出的各类行政执法决定。

四、其他涉法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事例

1

其他

平罗县审计局认为需要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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