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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平司函〔2023〕44号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司法局:
现就九三学社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效能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强化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平罗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平罗县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相关制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走深走实。
三是规范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程序,出台《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规则(试行)等5项工作制度》《平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规范》《平罗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文件,公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5件,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是建立“法律明白人”及骨干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相关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年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和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六是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出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库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新公职律师库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的通知》,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库、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目前,全县共有公职律师15名,按照“一对一”“一对多”服务模式,为56个党政机关提供服务,同时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2022年以来,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及统筹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9次,参与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87件次,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目前,县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由公职律师担任,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2023年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纠错8件,纠错率达30%。
七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普法力度。县直各重点部门、全县各乡镇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全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6.3万余份。持续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小律桌面可视电话(智能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18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506名,通伏乡通城村成功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9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375份,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80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持续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场次、法律服务活动13场次。姚伏镇举办全区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大集活动,被国家农业农村部作为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示范。
平罗县司法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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