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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5-00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平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强部署,切实扛起法治之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必修课,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复议法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会前学法1059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32次。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针对三类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8次,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多次部署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三是丰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全面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年终考核、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行政严把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本年度废止38件、宣布失效134件、修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连续5年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年内审查政府文件23件、政府协议16件,审查30余个乡镇、部门权责清单、三定方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审查率达100%

(三)公正执法树形象,严格秉持执法准则。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保障。成立平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研究制定《平罗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会商机制及任务分工清单》平罗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畅通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50余本。建立企业联系点,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的相关建议。建成平罗县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律企联动”,开展“法治体检”12场次,协调解决企业需求事项60多个。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内容涵盖食品安全、学校办学、农作物种子市场等重点领域,涉及全县19个成员单位。2024年发起双随机任务249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713户次,抽取执法人员1035人次,其中部门联合任务110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43户次,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各乡镇及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170余人参加考试,合格率88%。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收回注销执法证件150余件

(四)贴心为民办实事,全力践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动态调整全县“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1395项,发布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52项、好办易办事项清单137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4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118项,1259个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下沉乡镇58项事项“一网通办”,95项事项“跨省通办”,入库电子证照125类20.22万个。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善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企业注销全流程(不含公告时间)0.5个工作日办结,458户完成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开办全流程线上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理869户企业登记。实行企业告知承诺323家,提供企业容缺受理服务10家,8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实现无人干预智能审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掌上查、掌上办、掌上用”和全程电子资料审批及证书核发,办结电子证照418件。三是创新政务服务多元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积极推进多部门并联服务新模式,落实29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件事”办理“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本年度共办成22052个事项。创新开展“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实现遗产继承公证业务高效办理,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周末不打烊”服务,办理2170件事项。

(五)公开透明促公正,强力实施权力监督。一是持续加强监督。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等多维监督,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切实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1件、政协委员提案56件,办复满意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62条。

(六)公正调处促和谐,有效化解矛盾争端。一是全面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机构作用年内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4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19%,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连续三年下降。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92件纠错率25%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委托化解案件11件,化解成功5件,化解率达45.45%。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优势,完善“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纠纷治理模式,开展排查矛盾纠纷5485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258件,化解率达99.5%。三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活动30余场次、集中联动普法活动216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宣传资料等1.3万余册,印发“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0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2032人、法律明白人骨干575人。全面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89件,公证案件160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91.8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领悟思想伟力,深耕细耘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实践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水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工作重要位置,持续提升法治平罗建设水平

(二)强化监督举措,激活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源。纵深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作用,确保依法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大执法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三)优化服务供给,筑牢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网。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非遗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聚焦依法治理,积极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各类解纷资源向基层下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规范涉企执法,启动营商环境发展助推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合理设置检查频次,妥善把握执法力度,着力提升检查精准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检查现象为企业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五)聚焦社会治理,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行政复议“双升双降”目标任务,加强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把控,点对点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保持行政诉讼案件出庭率100%进一步完善“1+3+N”化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便民、及时、高效化解。坚持行政复议精准监督与行政执法全面监督相结合,将行政复议“单打独斗”变为与执法监督“联合作战”,倒逼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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