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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5-000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标  题: 【监督管理】 规范药店广告行为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 规范药店广告行为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当前,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违规发布促销广告,诱导消费者不合理购药等问题突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广告发布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3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平罗县药品经营企业广告发布行为培训会”,全170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违规的促销行为,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

会上通报了当前药品经营企业发布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着重对药品促销活动中存在的药品买赠行为、违规发布药品广告、虚假疗效宣传、价格欺诈式折扣等行为进行警示说明,告诫药店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红线,规范开展促销活动。

下一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树牢“监管为民”执法理念,推动执法与服务更好融合,通过约谈指导和日常监管不断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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