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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1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守护消费安全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守护消费安全

2024年,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管室紧紧围绕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区、市、县市场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多渠道全覆盖强化宣传的基础上,采取上门指导填报、按周按月晾晒、纳入乡镇星级党组织考核等措施,扩大年报公示宣传覆盖面,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积极性,增强经营主体信用意识。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梳理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162户,经实地核查、税务核实、系统核对等流程,办理长期停业未经营案件78起,对78户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对未按规定公示2023年度报告的608户企业、4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查”模式,制定“一业一查”抽查指引,从“按事项进行抽查”全面向“按行业实施联合抽查”转变。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指导全县18个执法部门完成110项联合任务,涵盖食品安全、学校、安全生产等十几个行业领域,检查经营主体343户,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在“双随机”抽查时对不同信用风险企业设置不同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现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

不断加强信用监管。一是强化严违名单管理。对检察院、法院移交的4户涉刑事案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二是在全区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采用信用修复“线上线下”双向受理,主动、及时联系企业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引导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企业信用。截至目前,为67家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5家企业依规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3家企业出具信用报告,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113份。真正实现以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信用赋能企业发展。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利军在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围绕信用监管工作作交流发言。

积极做好“守护消费”工作。一是联合11个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条幅60余条,接待群众咨询21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5起。集中销毁假劣、非法渠道购进药品1316种,假冒伪劣商品56种,价值101.1万余元。4起消费维权案例被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石嘴山市消费者协会评为典型案例。二是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办理反馈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对“12315”“1234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究群众诉求类型和发生原因,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为靶向性监管和精准性执法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办理以收取预付款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案件1起,该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守护消费”第一批第一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加强网络、广告监管。结合民生领域广告违法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神医”“神药”以及保健品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行为、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整治,依托市场监管厅《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加大对全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力度,线上监测网络交易市场主体1107余家次,线下检查经营主体327家次,本地平台(自建网站)34家次,直播间16家次,开展线上专项监测18项,处理线上网络监管问题线索3条,办理虚假广告案件4起,罚款5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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