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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及相关事宜处理。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督促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审议审定落实全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标准,制定相关措施。
(三)确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实施任务、目标、措施,并负责各自部门任务、目标、措施及责任的落实。
(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会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五)对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分析、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体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召集人提出并主持召开临时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联席会议召开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交流。
(四)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工作督查方案,报召集人同意,适时组织人员对各相关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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