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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5-000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暨不良反应培训会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暨不良反应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4月17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暨不良反应培训会,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负责人共22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讲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围绕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和追溯等环节的法律责任与规范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典型事例深入分析,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履行索证索票规定,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合法,日常养护检查规范,杜绝出现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不法行为。会议还对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进行专题培训,从精准识别不良反应信号到遵循报告流程及时上报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实例对在上报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答疑,提升参会人员在这一领域的专业素养与敏感度。会议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老年人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整治行动,针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诱导消费者不合理购药和就医等问题进行了案例通报和法规培训。另外,向各级医疗机构免费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购进验收记录共880余本。

会议强调,药械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要求各医疗机构一是要树立药械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组织开展内部药械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将法规要求贯穿药械质量管理全链条;三是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学以致用、自查自纠,积极整改落实。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等,严厉打击各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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