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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0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强化民营医院监管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跨部门联合监管 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强化民营医院监管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跨部门联合监管 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

为规范我县民营医疗服务行业秩序,防范化解药械使用环节风险隐患,维护人民健康权益,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我县民营医院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检查对象9家,实现辖区民营医院全覆盖。执法人员重点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医疗质量、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储存养护和质量管理、履行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义务等方面开展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各民营医院切实加强医药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规范管理能力,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等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到位。对发现的1家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县民营医院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下一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各部门间联合检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药械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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