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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1-0007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标  题: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
发文字号: 2021年第7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

2021年第7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

   

    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现予发布,自20216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版本,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

     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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