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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6-000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晨会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学习的必修内容,今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3次;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7次。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等内容列入年终述法报告。创新学法用法形式,将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责任,抓实抓细执法人员全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班2期,邀请市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典型案例解析进行专题授课,累计培训120余人次。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资源,要求干部学法不得少于60学时,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选取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行政应诉案件,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开展案例探讨,在剖析案例中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共组织15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将柔性执法融入到监管执法全过程,推进依法监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融合,截至目前我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68件,从轻处罚74件,减轻处罚23,通报批评22件,切实提升执法质效和公信力。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在县人民政府进行公示,284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十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通过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予以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机关及乡镇市场监管所建立案件询问室,配备监控录像设备,且要求执法人员在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实施强制措施、送达等环节全过程实施音像记录并将视频刻录光盘附到案卷中,着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今年以来,办理的204起一般程序案件均附有音像记录材料。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策法规室设置3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两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目前审核案件228起,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召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21次,共讨论案件131件。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和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主题宣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等各类宣传活4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培训162场次,参训人数1800余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法律素养。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7次,公布案件49起。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对2021-2025年制发的543件文件进行排查,发现有2件为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失效1件。

(八)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司法局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各办案单位的案卷资料开展评查,从事实、程序、法律法规应用及裁量权使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今年组织26名执法人员对283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总体情况良好。二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常态化与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查,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督办核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截至目前共收到5份检察建议书,10份磋商意见书,已回复13份,剩余2份正在办理中。

(九)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3起,3起为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30起为投诉举报人不服我局的处理回复或不予立案决定,1起申请人撤回申请,以上答复均已回复完毕,回复率100%。今年以来行政应诉案件3起,其中2起当事人撤诉,1起当事人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发回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最终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并驳回原告起诉。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十)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平罗县2025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涵盖食品药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养老机构、种子市场安全等领域。2025年平罗县发起双随机任务232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636户次,其中部门联合任务118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33户次,20个成员单位全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检查完成的任务已全部录入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

(十一)充分发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对检察院、法院移交的1户涉刑事案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吊销营业执照,对未按规定公示2024年度报告的681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十二)强化信用修复工作。推行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的工作机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及时联系其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引导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企业信用,截至目前,为124家企业、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异常名录,27家企业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13份,实现以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信用赋能企业发展。

(十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5年,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要求,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通过电话、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App、ODR平台等多元化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25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8.78万元。

(十四)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文件、信息等110篇(条、件),其中部门文件、政策法规等文件38件,产品质量安全、食药安全等工作动态信息44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公示28期。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务信息330篇,其中“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新闻255篇、“平罗市场监管”微博官方号转载发布新闻75篇。

二、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执法人员“重执法、轻普法”的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度有待深化;二是普法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加强,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化、差异化普法能力需提升;三是普法效果的评估机制尚不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持续深化内部学法。进一步优化学习内容和形式,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着力提升普法创新性和精准性。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不同领域,以及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消费者等不同群体,开发制作更具针对性的普法资料和产品。三是健全普法考评机制。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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