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26-000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案件517起,罚没款合计99.8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69起,罚没款99.49万元,不予处罚案件62起,其中适用总局首违不罚清单案件22起;简易程序案件286起,罚款0.33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长28.93%,罚没款数下降65.85%,不予处罚案件数增长106.66%,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二)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全年行政应诉案件3起,其中2起当事人撤诉,1起当事人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发回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最终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并驳回原告起诉;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4起,3起为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31起为投诉举报人不服我局的处理回复或不予立案决定,2起申请人撤回申请,以上答复均已回复完毕,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20起,驳回复议申请3起,调解2起,确认我局违法2起,剩余5起复议机关尚未作出决定。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询问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等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宁夏十公示”(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除无需公示的案件外,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59起。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按照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及使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装备,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今年办理的207起案件均附有音像记录,有效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执法案卷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案卷归档,由政策法规室统一进行保管,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健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规则,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及内容。县局设立政策法规室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其中两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对全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审核,法制审核率100%。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时,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召开集体讨论会21次,研究案件131起。

(四)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深入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班2期,邀请市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典型案例解析进行专题授课,累计培训120余人次。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资源,要求干部学法不得少于60学时,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选取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行政应诉案件,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开展案例探讨,在剖析案例中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五)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

参加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选出2件行政处罚案卷参评,1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参加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选出8件行政处罚案卷参评,3件被评为优秀案卷;自行组织案卷评查2次,下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从各办案机构抽取36名执法人员对339本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案卷质量总体良好,对存在的问题根据“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4次,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

(六)规范涉企执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对检查计划备案表以外的检查事项在法制部门进行备案,截至目前共在法制部门备案检查事项583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落实“扫码入企”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扫码入企”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生成检查计划,申领检查码并向企业出示,检查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发起检查任务339条,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控制涉企检查频次。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重点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和《平罗县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要求,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综合监管等7个“综合查一次”事项,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与县教体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特种设备、殡葬服务行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等检查活动18次,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县住建局开展联合检查1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迎检负担。

3.坚持宽严相济柔性执法。今年以来共作出从轻处罚75起,减轻处罚24起,通报批评22;作出不予处罚决定68起,其中适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轻微不罚”清单的22起。积极运用行政提醒、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对于非因主观故意的轻微过错行为,提前进行提醒和告诫,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将事后处罚转变为事前引导。今年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57份,约谈93次涉及2655人次,下发提醒告诫书57件。

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情况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27批次,全年检出不合格产品26批次。围绕标签标识、塑化剂污染等风险,全面排查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338家。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2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806条,严厉整治“山寨”食品,净化农村市场二是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其中长期停产1家)、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单位180家及餐饮单位27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7处。组织开展小作坊、小餐饮“清洁保食安”专项行动,检查小作坊28户、小餐饮213户,取缔无证照餐饮店9家,发现并整改隐患732条,监督抽检17家小餐饮单位30批次餐饮食品均合格,餐饮行业整体卫生与安全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圆满完成“联合国禁化武组织禁化检查”、“2025中国中学生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及“第十届宁夏种业博览会”等8项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整改餐饮环节风险隐患28条,保障超过4000人次用餐安全,实现“零事故、零投诉”。四是专项检查“无堂食”外卖餐饮店15家次,检查入网餐饮主体211家次,督促平台下线脏乱差网络商户7家,受理完成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30件

(二)药品安全领域监管情况

一是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605家次,排查问题隐患235条,已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全县医保定点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查处21家未审核处方、2家买药赠药、2家无处方销售,均已责令并完成整改。排查34家涉嫌“挂证”药店,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开展“溯源式”核查二是完成“两品一械”监督抽检任务60批次,联合卫健局推进村卫生室阴凉柜配备,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14,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1条,对626家单位完成信用与风险分级管理。推行“线上巡查+线下检查”模式,核查网售企业资质与处方药展示等情况,8家信息更新不及时企业责令整改并警告。三是督促医疗机构自查并下架不合规器械127件,检查医疗机构122家,督促2家退货问题输液器,组织开展口腔诊所、网售医疗器械、近视防治医疗器械、生殖类医疗器械、残疾人用医疗器械重点检查。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17家次,下发责改3,查办案件24,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34家,查办案件6起。四是联合医保、卫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覆盖13家单位,核查医保局移交线索6条,移交县卫健局无证行医线索1条,织密跨部门监管网络。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法规培训、警示约谈5场次,覆盖680余人次,剖析典型案例、解读政策红线,推动企业自查整改问题63条,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防风险”转变。

(三)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情况

一是检查生产、使用单位330家,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34处。持续开展电站锅炉相关压力管道专项治理和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重点检查67家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检验检测、维保质量,以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排查治理问题隐患15处。二是开展工业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企业、个体经营户991家,开展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治理、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排查治理隐患47,开展高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抽调6名执法人员参加高层电梯隐患排查,对50家高层电梯使用单位的544台电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9处,已整改79处。三是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积极推进网上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主动联系企业,逐条说明补正事项,缩短审核时限,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办理安装告知2041台(条)。四是扎实推进四防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一现场核实,确保问题隐患清零销号,累计收到特种设备领域督办通知单12份,问题隐患40处,已整改40处,整改率100%。

(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监管情况

一是开展工业产品抽检335批次,合格290批次,正在检验16批次,不合格29批次。二是争取列入国家质量强县培育库项目,开展“品质跃升·匠心传承”质量强企强链强县提升行动,争取资金8万元为18家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全链条诊断三是全覆盖任命182家规上企业首席质量官,推动45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配备安全总监与安全员四是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消防产品、农资、学生用品等10个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00余家次,整改问题隐患93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14,推动1家企业实现岩棉产品质量追溯。

(五)其他领域监管情况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罗县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33次,检查经营主体1638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18次,检查经营主体333户,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任务50次,检查经营主体138户次。二是强化广告和网络监管,依托自治区广告监测平台加强线上广告排查,累计监测各类线索800余条,处理违法线索26条。联合网信办对2名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约谈,通过自治区网络交易数据监测平台累计监测各类线索210余条,处理违法线索5条,均已完成整改。三是联合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处,快递公司4家,汽车运输站2家,花鸟市场、农贸市场10家次,餐饮和食品经营户等市场主体80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对基层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不足,个别基层所仍存在执法流程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

2.法治保障能力存在短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年轻化水平不高,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够,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足。

3.普法宣传质效不优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未能精准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以传统的讲座、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为主,缺乏新兴媒体和新形式普法手段。部分执法人员重执法轻普法。

(二)下一步打算

1.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持续深化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通报问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2.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招录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同时加强法治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3.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效。采用短视频、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普法吸引力,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做到执法普法两不误,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