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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关于启用6处固定式询问室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夏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规定,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启用6处固定式询问室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布。
一、监控设备类型:询问室监控取证设备
二、设置地点(6个):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陶乐所、头闸所、黄渠桥所、姚伏所、城关南所各1个。
三、监控行为:被询问人;询问过程记录
自公告之日起,将对上述6处询问监控范围的信息进行采集。
特此通告。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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