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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39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4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应用宁夏食品生产“一品一码”和食品流通“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1〕108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应用宁夏食品生产“一品一码”和食品流通“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108号

各所、队、站、机关各室:

现将《应用宁夏食品生产“一品一码”和食品流通“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用宁夏食品生产“一品一码”

和食品流通“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食品生产“一品一码”和食品流通“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推进我县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品一码”系统)和食品流通领域食品“电子台账”(以下简称“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聚焦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精准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贮存、检验等全程电子化记录、链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数据链条,实现预包装食品“批批检测、品品赋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得放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打造成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到2021年底,部分重点地产食品品种实现“一品一码”追溯记录,“电子台账”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及有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全面使用。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一品一码”系统全面应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均赋电子追溯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数据全部接入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信息化管理平台里的“一品一码”追溯系统,食品生产企业产销数据、大中型超市进销货数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入场销售者进货报备数据归集到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

二、系统的应用与推进

(一)明确系统使用功能。“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建设按照全区开放的系统功能定位和“一库一码一标五端”构架设计开发。其中“一库”为宁夏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追溯信息数据库,“一码”为产品溯源码,“一标”为系统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五端”为支付宝服务端、微信小程序端、企业PC端、政府监管PC端和互联网服务端。(“消费者互动查询端”)

1.一库集成。以宁夏“食品生产许可系统”为基础,建立宁夏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库,存储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过程性数据、追溯链条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自检抽检等数据。

2.一码统管。食品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选择赋码方式。一是前关联批次赋码:确定生产日期或批次号,关联“一品一码”溯源码后进行赋码。二是后关联批次赋码:提前印制每个序号均不同的“一品一码”溯源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数量对“一品一码”溯源码关联生产日期或批次号。三是按品种赋码:按品种不分批次对预包装食品进行赋码。

3.一标对接。制订“一品一码”系统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实现系统对接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数据,有效衔接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枸杞、葡萄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质量追溯平台,实现一口录入全网共享,对接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共用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线索和行政执法结果。有机融合“一品一码”系统建设与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协同应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功能互补互助、食品安全“智治”成果交互应用。构建“一品一码”系统与金融结算相结合应用场景,加快食品追溯链条延伸至消费末端。

4.五端共用。支付宝服务端、微信小程序端支持用户通过手机进行相关信息申报、产品销售、库存盘点,以及电子化进货查验记录等操作。企业PC端除支持手机端所有功能外,还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厂厂阳光”“批批检测”“品品赋码”等功能操作,以及上游市场经营主体在获得下游市场经营主体授权后开展“时时追溯”功能操作。政府监管端支持监管人员进行“阳光车间”“时时追溯”“事事倒查”等功能操作。

(二)应用部署。“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应用部署按照如下模式和步骤推进。

1.“一品一码”系统,网址https://spaq.scjg.nx.gov.cn/

(1)生产企业端系统应用。包括县内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数据上链产品赋码。县内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产销数据接入“一品一码”系统,鼓励实现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按产品批次加贴(喷)“一品一码”溯源识别码。

(2)流通消费端系统应用。明确“一品一码”系统上下游交易环节传递的市场经营主体证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等电子信息视同纸质凭证。推进流通消费端应用“一品一码”系统履行采购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过市场倒逼机制,推动上游销售主体自觉应用“一品一码”系统申报食品相关信息,完成交易环节电子销售凭证开具。

2.“电子台账”系统,网址https://spaq.scjg.nx.gov.cn/

(1)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于购进的外省区市生产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食品、食用农产品,将索证索票、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录入宁夏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

(2)进销货电子台账信息化系统主要包含商户备案、商品备案、进货管理、销货管理、库存管理、退货管理、商品处理、快速进货确认查询、合格证明、变更注册、从业人员管理等模块。

(3)统一全区食品销售凭证格式(附食品购销凭证),实现食品流通全过程规范留痕,源头可追,过程可控,去向可查。

“电子台账”系统流通商户根据登录首页点击立即注册和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由管辖区域市场监管人员进行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参照操作手册,进行数据录入。

3.推进步骤

(1)“一品一码”系统应用流程。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2021年9-12月),主要任务是选择县内基础较好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产品赋码、数据对接,优化完善系统模块,完整实现“一品一码”系统预期功能。11月10日前,全县在册食品生产企业100%完成“一品一码”系统注册,11月底前,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枸杞、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实现11月1日以后生产批次“一品一码”追溯信息数据100%上传,“一品一码”运转规范。园区所、黄渠桥所、姚伏所要在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枸杞、肉制品种类里每个所确定不少于4户推进示范户,其他所不限定类别各确定不少于1户推进示范点。12月份县局组织验收。

第二阶段为推广应用阶段(2022年1-12月),主要任务是鼓励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一品一码”系统部署应用,完成与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追溯数据以及“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对接。

第三阶段为鼓励全面应用阶段(2023年1-12月),所有食品生产单位、主要食品流通单位部署应用“一品一码”系统,“一品一码”系统与区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数据全面实现共享。

(2)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应用流程。

注册登记。请各市场监管所明确系统管理员1名,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的日常工作。具体登录网址:https://spaq.scjg.nx.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chrome浏览器)。要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对入场销售者注册管理,确保入场销售者及时注册平台账号,注册完成的入场销售者信息由辖区市场监管人员进行系统审核后,入场销售者登录并进行相关数据录入。

数据录入。完成注册的入场销售者统一使用“全区食品购销凭证”(见附件1)并如实记录购销信息,包括供货者和销售者名称(姓名)、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证明、合格文件或检验检测等信息。录入的购销信息统一在“宁夏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留存管理。

工作进度。各所可采取“先行先试、重点推进”等方式结合地产食用农产品销售情况,引导辖区内交易量较大和辐射范围较广的入场销售者主体率先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小步快走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10月底前城关南所完成富乐民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对市场内购销的食用农产品实施有效的信息化追溯管理,对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进货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并于11月8日前将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县局食品室。11月底之前,全县规模以上食品批发户要完成系统注册,各所于12月10日前将食品批发户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县局食品室。

(三)应用系统的宣传与培训。鼓励“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应用部署社会共治,营造市场主体自觉通过宁夏“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进行进货查验记录、进销货管理和销售凭证开具的市场经营生态;消费者通过扫描溯源码查询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相关信息的消费生态。

1.加强“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宣传推广。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点和各类媒体优势,运用新闻发布、宣传推介等多种方式,加大“一品一码”“电子台账”系统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鼓励食用农产品和散装食品销售者通过电子屏幕显示或打印“一品一码”溯源码的形式,推动大型商超设立“一品一码”产品专柜集中向消费者宣介地产食品,积极引导、鼓励消费者扫描“一品一码”溯源码查询食品相关信息,实现明白放心消费。

2.加强“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应用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地产食品“一品一码”“电子台账”系统应用培训,推动企业运用“一品一码”“电子台账”系统构建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生产单位赋码技术攻关,指导帮助企业降低赋码成本,解决“一品一码”应用中其他实际问题。

3.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落实追溯责任。加强对全县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法治宣传,督促其履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法定职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对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单位依法依规管理。

三、实施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建设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推进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重要抓手,是构建传导有力责任链、全程可溯监管链、风险可控闭环链的重要举措,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建设应用有利于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有利于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有利于快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树立消费信心,对加快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从“事”到“治”和“智”的转变,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厅已将系统建设应用推广情况纳入对县级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中,各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建设应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路、统筹推进,确保两个系统应用工作的高效、快速,要高质量完成两个系统的应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系统应用工作的推进,县局成立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雪斌任组长,食品室、综合管理室、党群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室。成立由党群室负责人为组长、综合管理室、食品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工作推进进展的督查考核工作。各所、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一品一码”“电子台账”系统建设应用各个阶段各项工作。

(三)确保信息安全。建立保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一品一码”和“电子台账”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提升信息安全防护等级,确保数据安全。建立市场监管人员保密承诺制度,筑牢信息数据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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