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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39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岁末年初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岁末年初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为了规范岁末年初及节日期间网络交易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网络交易行为监管,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线上监管。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重点检查网络各类经营主体是否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亮证亮照,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是否采取“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广告代言活动及发布炒作个人隐私、迷信、赌博、暴力、庸俗、媚俗等商业广告行为。

二是加强线下检查。根据线上检查情况,对经营主体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提醒告诫,督促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行为,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岁末年初及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用气、用火、用电,特种设备规范使用。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线下检查经营主体25家次,线上监测网络交易市场主体168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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