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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6-00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7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6〕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6〕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有关单位:

2026年,县政府承办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议案建议41件(议案1件、重点建议10件,一般建议30件)、县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45件(重点提案10件、一般提案35件)。为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办理责任

建议提案办理是县人民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牢固树立“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理念,主动将建议提案办理融入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一体推进。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完善机制,提升办理质效

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按照“重点事项优先办、民生事项加快办、复杂事项合力办”要求,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具备条件的立即解决、限时办结;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纳入计划、分步推进,及时反馈进展;对需上级支持的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对确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难以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代表委员理解支持。严格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全流程制度,确保实现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按期办复率、答复满意率三个100%,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满意度。

三、严守时限,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730日前将协办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依据责任分工,认真填写《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附件3),41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并于930日前完成书面答复(多个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经多方沟通达成统一内容,由统稿单位负责答复)议案要规范答复每一位代表,建议、提案只答复领衔代表、委员(提案者),由代表、委员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附件2),同时,将办理情况正式答复文件、征询表上传网络平台(登录自治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抄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政府督查室书面答复规范使用正式文件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ABC(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议程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逐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公开属性代表、委员办理结果、办理质量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在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办理措施,抓紧解决问题或者制定措施,再次规范答复代表、委员,办理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答复时间的2月。同时对本届往年承办的市级、县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B”类的,610日前将办理情况向代表委员(提案者)进行二次答复。

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地见效

县政府督查室将持续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力度,对办理过程出现态度敷衍、应付了事、程序不规范、办理质量不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答复的承办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办理中后期,将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常委会开展实地视察,监督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

县级建议提案案由请登录政府督查室公共邮箱自行选择打印。plxzfdcs@163.com,密码:dcs000000

联系人:丁建福   电话:6095031

  

附件:1.县级建议提案复函(格式)

2.县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4.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5.县政协十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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