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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5-000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5〕4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44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2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快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项目区高效用水,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灌排条件,提高作物稳产增产能力,推动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系统性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稳步有序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紧紧围绕稳定粮食产量、优化供给结构、提升经济效益的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强大动力,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严格规范建设标准,精心打造一批田块平整规整、土壤肥沃优良、排灌便捷高效、道路畅通无阻、生态环境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石农发〔202516号),批复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8.44万亩,包括新建1.08万亩,改造提升7.36万亩。按照建设地点分为姚伏镇、通伏乡、渠口乡、崇岗镇暖泉村、崇岗镇崇岗村和前进农场六个片区。

姚伏镇片区:建设规模29565亩,位于姚伏镇、通伏乡,涉及姚伏镇小店子村、永胜村、灯塔村、团庄村、沙渠村、周城村,通伏乡新丰村、金堂桥村。建设内容有:田块整治29565亩,拆除渠道155.75公里;砌护支、斗、农渠174.38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555座、畦田口25381座,安装闸门381套;清淤沟道88.66公里,开挖沟道41.76公里,配套沟道建筑物260座;新建暗管排水面积29565亩;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水泵27套;新建沟道强排泵站4座;布设田间路26公里,整修土质生产路10条;营造农田防护林面积111亩;土壤改良29565亩。

渠口乡片区:建设规模21457亩,位于渠口乡、通伏乡,涉及渠口乡阮桥村、宏潮村、分水闸村、通伏乡五香村等村。田块整治21457亩,拆除渠道112.4公里,平整农沟112.02公里;砌护支、斗、农渠128.94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373座、畦田口23635座,安装闸门243套;清淤沟道42.234公里,开挖沟道85.34公里,配套沟道建筑物329座;新建暗管排水面积11627亩。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水泵10套;新建沟道强排泵站1座;布设田间砂砾石道路6.34公里,整修土质生产路0.8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面积173亩;土壤改良21457亩。

通伏乡片区建设规模4883亩,位于通伏乡,涉及通伏乡马场村、通伏村。建设内容有田块平整1296亩,拆除渠道32.3公里;砌护斗、农渠27.44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74座、畦田口5570座,安装闸门51套;清淤沟道13.4公里,开挖沟道11.15公里,配套沟道建筑物54座;布设田间砂砾石道路2.35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面积46.4亩;土壤改良1296亩。

崇岗镇暖泉村片区:建设规模8977亩,涉及崇岗镇暖泉村、常青村。建设内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8977亩,平田整地面积4478亩,拆除渠道58.19公里,平整农沟58.07公里;蓄水池及配套自动化泵房1座;新建暗管排水1033亩。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水泵1套。布设砂砾石道路2.23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面积10.59亩;土壤改良8977亩。

崇岗镇崇岗村片区:建设规模7812亩,涉及崇岗镇崇岗村、崇富村、崇胜村三个行政村。建设内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996亩,改造提升面积3816亩,平田整地面积8581亩,拆除渠道81.01公里;新建蓄水池及配套自动化泵房1座,砌护斗、农渠24.05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108座、畦田口2092座,安装闸门64套;清淤沟道8.35公里,开挖沟道1.56公里,配套沟道建筑物32座,新建暗管排水2734亩;布设田间砂砾石道路5.47公里,整修土质生产路12.22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面21.16亩;土壤改良7812亩。

前进农场片区:建设规模11692亩,涉及前进农场一站一队、二队两个生产队。建设内容:田块整治面积11692亩,拆除渠道11.19公里,平整农沟17.67公里;砌护支渠33.49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140座、畦田口1892座,安装闸门118套;清淤沟道81.79公里,开挖沟道6公里,配套沟道建筑物124座;改造泵站2座;布设田间砂砾石道路25.24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面积23亩;土壤改良11692亩。

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

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0228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17000万元,自治区财政1817万元,县级财政1343万元,受益主体自筹资金68万元。

四、建设期限

20259月至20266月底。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项目采“建、管、运”三维一体建设模式,平罗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建法人、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工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资产移交至受益村村民委员会,姚伏镇、通伏乡、渠口乡、崇岗镇、前进农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工程建后监督管护职责,工程设施管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工程设施建后管护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建“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责任体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平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水务等部门按照分工方案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落实属地管护、监督职责,实行乡、村、组三级责任人负责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平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负责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定期调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二)任务分工。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难题,统筹负责项目前期筹备、招投标组织、质量监管、施工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及验收等全流程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前后的地类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核定新增耕地,及时做好土地属性变更工作,承担项目区树木采伐更新及农田防护林栽植工作;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与资产完整;水务局负责崇岗暖泉片区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及水资源政策方面指导工作。崇岗镇、姚伏镇、通伏乡、渠口乡人民政府、前进农场和各受益村村民委员会,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群众配合土地档向、宽度调整及田块整合、树木采伐、项目区范围内坟墓应迁尽迁等工作,并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在坚守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期高质量完工。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监管职责。农业农村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实施项目,组建项目法人,落实项目法人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实行绩效评价。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把好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关、进场质量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安全。相关部门及乡镇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于20266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落实项目管护主体。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和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县级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加强运行管护工作,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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