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1/2026-000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6〕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6〕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642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璐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佳宸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珊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席学贤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刘璐、李佳宸、何珊同志任期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65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