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1/2025-001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吴一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5〕1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吴一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1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510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一凡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杨瑞雍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11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