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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学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1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5〕9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学顺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崟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免去吴鸣宣县司法局陶乐司法所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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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学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1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5〕9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学顺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崟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免去吴鸣宣县司法局陶乐司法所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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