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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新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1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5〕86、8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朱新立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华任县房地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贾华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英静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朱新立、刘华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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