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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崔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5〕3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崔超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马涛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队长(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肖军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兼任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会民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韩凌宇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红崖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秦建平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兼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玲玉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立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闫河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学平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头闸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雍加林任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孔维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所长;
许娜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
丁海军任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太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梁雯任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职务;
米建立任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职务;
马新琨任县公安局灵沙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继东任县公安局头闸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职务;
张奇任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勇鸿任县公安局高仁派出所所长;
莫海涛任县公安局红崖子派出所所长;
王宏瑞任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彦峰任县公安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所长;
免去吴军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朱进峰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刘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李学虎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鹏县公安局头闸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怀斌县公安局高仁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学章县公安局草原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庆生县公安局汝箕沟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学锋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李月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雍杰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朱杰县公安局太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东坡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苏利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吴金钊县公安局黄渠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岳建国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少军县公安局通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靖渊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闫生旗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学东县公安局高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赵燕县公安局草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海珍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因公安机构改革,涉及原机构撤销、更名、平职调整的干部,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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