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路同志免职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5〕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马路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路同志免职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5〕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5〕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马路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