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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平政督字〔2024〕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清单和10件民生实事分工落实清单的通知》(平政发〔2024〕4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度,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3亿元、增长1.7%,其中一产增加值3.3亿元、增长9.2%,二产增加值27.4亿元、下降0.8%,三产增加值20.6亿元、增长4.0%;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1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750元、6254元,增长5.9%、6.3%。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项目建设方面。全年计划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6个,一季度计划开复工项目67个、开复工率46%,3个区级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市级重点项目开复工率74%。其中,冠能、嘉恒等30个续建项目已全部复工,宁旭、禾奥等37个新建项目持续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一季度新入库项目18个,在库项目共计264个。
(二)工业转型方面。176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38.8亿元、下降22.2%,规上工业增加值下降3.7%。从门类看,三大门类“两增一降”。采矿业增加值下降33.7%,制造业增长1.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1%。从行业看,支柱行业“五增五降”。计算机和其他电子产品增长52.9%、石油加工增长11.2%、电力热力增长7.5%、医药增长5.1%、非金属增长0.5%、黑色金属采选下降49.1%、煤炭下降33.5%、黑色金属冶炼下降21.9%、橡胶下降13.3%、化工下降7.0%。从产量看,主要产品增势趋弱。活性炭增长5.2%、化学农药原药增长5.2%、橡胶轮胎增长3.9%、电石增长0.9%、铁合金下降21.2%、PVA下降6.2%、化学药品原药下降4.6%、石墨及碳素制品下降15.1%。
(三)农业发展方面。计划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六特”产业项目20个,概算总投资9629.62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亿元、增长8.4%。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6.1万亩,完成春小麦播种12.18万亩。家禽出栏32.9万羽、增长19.7%。肉牛出栏1.4万头、增长38.9%,肉羊出栏13.8万只,牛奶产量11.7万吨、增长46.9%。水产品产量5486吨、增长4%。
(四)服务业运行方面。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3亿元、下降1.1%,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7.1亿元、增长3.1%,拉动社零总额增长2.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8.0%,拉动服务业增长0.2、0.8个百分点。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0%,拉动服务业增长3.1个百分点。
(五)乡村振兴方面。围绕“有特色主导产业和可持续发展条件”两个要求,续建姚伏镇灯塔村、灵沙乡灵沙村、陶乐镇王家庄村、通伏乡新丰村4个美丽村庄。目前,灯塔村两期完成住宅323套建设;灵沙村一期完成住宅主体砌筑125套;王家庄村一期完成住宅主体砌筑69套;新丰村一期完成住宅主体砌筑46套。完成八顷村村庄规划编制,正在质检入库。持续开展“五洁”行动,全县各乡镇累计动员群众参与9114人次,清理生活垃圾4684吨,清理沟渠89.9公里,治理乱堆乱放1027处。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百乡千村万户”行动,清单化推进26个村53个项目。
(六)环境保护方面。一季度,PM2.5累计浓度为4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8%;PM10累计浓度为128.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6%,优良天共69天,优良率为75.8%,同比改善5.8%。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一季度各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2488次。第一季度黄河平罗段水质保持在Ⅱ类。实施贺兰山东麓平罗段井灌区水源替代项目,已完成水资源论证和审查工作。以贺兰山、河东毛乌素沙地等为重点,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0个,计划投资2.57亿元。完成营造林5.1万亩,正在作业施工中。
(七)民生福祉方面。全年计划实施移民村(社区)致富提升行动项目78个,计划总投资14907万元。创建自治区级“健康细胞”示范点112个,平罗县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全国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在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创建“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市级健康餐厅(食堂)15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733人。设置乡村公益和乡村振兴公益岗位416个。平罗县河东生态移民供水改造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增收依然承压。因规上企业大面积减停产,企业税收大幅下滑,减收3820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下降68.5%,减收1722万元。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二)投资缺乏有力支撑。项目储备不足,投资发展后劲不强,宁旭新能源、恒日化工等原计划一季度开工入库的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入库。投资内部结构不优,全县工业运行低迷,高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分别同比下降43.7%和60.8%,仅靠工业项目难以支撑投资稳定增长。
(三)消费潜力难以释放。商贸企业规模偏小,抵抗风险能力弱,支撑乏力、缺少增长点,对社零增长拉动作用不强。商业综合体提质转型速度慢,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新消费业态规模小、种类少,消费承载力不足。
(四)居民收入压力加大。受工业经营活动收缩、效益不佳影响,部分企业以降低劳动成本控制生产成本,一季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313人、增长43.6%,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增加1140元、增长12%,下拉人均可支配收入。
(五)责任单位重视程度还需提高。从督查中发现,部分牵头部门对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重视程度不高,还存在任务认领不积极、职能发挥不充分、报送资料质量不高、逾期超时报送等问题。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协调配合还不够顺畅,未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是2024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认领任务,及时研究,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缕清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分管领导要紧盯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逐项审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一线抓的工作总基调,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倒排工作进度,提高落实质效。一季度任务落实进度较慢的责任单位要紧盯任务时序进度,倒排任务工期,明确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下一阶段督查时有实质性进展。
(三)主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协调。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要积极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集体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明确工作任务,同时强化跟踪调度,由牵头单位负责加强对各类工作的跟踪指导,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好,高质高效的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1.平罗县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表
2.平罗县2024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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