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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赵志刚等39名同志到龄退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 号)有关规定,经社保中心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小组2023 年1月11日审议并公示,同意赵志刚等39人到龄退休,退休时间和养老保险待遇按附表中审定时间执行。
附件:1.平罗县企业职工2024年2月份正常到龄有视同退休人员花名册
2.平罗县企业职工2024年2月份正常到龄无视同退休人员花名册
平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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