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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3-0231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平人社函﹝2023﹞34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平人社函﹝2023﹞34号

市人社局:

现就马建林、韩毅荣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市本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级财政补贴标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今年2月,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为我县2.64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调增自治区级基础养老金10元,使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达到235元,其中中央级98元,自治区级82元,县级55元。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与周边县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缩小与周边县市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努力筹措资金,计划按照每人每月调增5元的标准,争取列入明年县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调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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